妇女的财产权益
发布时间: 2013-04-08
来源:
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2、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3、农村划分责任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4、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5、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6、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7、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2、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3、农村划分责任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4、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5、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6、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7、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