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平台  >  网上办事  >  面向个人  >  住房  >  

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

发布时间: 2013-04-08 来源:
项目名称:
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持相关证明
申办材料:
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办理流程: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
费用情况:
省厅《户政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邮编:
县(区)级公安局户政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
6498028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http://www.xyga.gov.cn/web/index.php?module=mail&act=ins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