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目标,根据余府发[2000]32号文件精神和新余市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我市资助贫困学生就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12年6月10日至2013年8月5日止。
二、申报审批程序
1、领取《2011年新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统一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www.xyedu.gov.cn点击“教育实事网上办”中的“资助计划及奖学金”)。
2、《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证明在校学习及表现后,于8月5日前交申请表发放单位。
3、申请人交《申请表》的同时,必须将家庭贫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给发放单位。(受认可的贫困证明有:2011年年检的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的诊断书及医药费清单等)
4、县区各单位请在8月10日前按要求汇总,将《申请表》和《2011年新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大学生就读基金申请登记汇总(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交新余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按表格格式将汇总表发送邮件至gyh@xyedu.gov.cn。
5、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的贫困学生进行复核后,将名单上报市政府基金领导小组审定。
三、发放时间:2011年8月下旬发放资助金。
四、资助对象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校新余籍大学生:(大二、大三、大四年级)
①老红军和烈士后代;②孤儿、单亲特困户;③家庭成员中有重症疾病者;④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⑤父母双方下岗并未再就业及其他特困户;⑥有上述情况从未得到资助者优先。
2、适当资助特困中专及中、小学生。
五、资助标准
大学生每人每年1200元,中专生每人每年800元,中、小学生酌情资助。
六、联系方式:基金办设市教育局五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45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