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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指南

发布时间: 2013-04-01 来源:

小学入学:小学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凭户口、住房证到指定范围学校报名入学。未入学或延期不报到者,学校应提出,请求当地政府,协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入校读书。

初中入学:

①学校必须在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按招生规定招收本范围内的学生,民办学校在学生、家长自愿的情况下不受范围限制招收新生。

②小学毕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凭小学毕证、户口本、房产证(外来打工的凭有效证件,按上级精神执行)到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名,办理注册手续。

③未入学或延期不报到者,中学和中心小学应提出,请求当地政府,协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入校读书。

高中录取:

①招生学校必须在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按照招生录取分数线,根据规定和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办学校在招生规定分数线内在学生、家长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招收部分高一新生。

②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③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开学二周,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或以自动退学处理。

④根据中招规定,各校按招生计划经县中招办批准招收适量扩招生,但要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能超计划招生。学生入校后,开学25日内,各校将学生的基本情况用软盘、U盘或发电子邮件上交给县中招办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县中招办统一上交市中招办,进入南昌市中学学籍管理系统,发放《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学考证》,编高中学籍号,超计划招生、抢争他校生源、未经教体局批准的学生,不报市中招办,不予注册,由招生学校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