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多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上台阶
截至目前,渝水区开展规章规程对标梳理302家,组织培训期数344次,培训人员3812人次,排查企业1813家次(其中:企业自查1197次,区级检查453家次,乡镇检查163次),出动检查1210人次,排查风险点2628处(其中重大风险点29处),风险管控措施3110条,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125套,排查隐患2577条(其中重大隐患12处),整改2538条,整改率98.5%,从数据来看十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安全生产工作仍在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文件精神
渝水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文件,确定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渝水区区委书记、区长多次深入乡镇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渝水区根据实际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政府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提升安委会的工作效率和影响力。出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规定。规定不仅改变了原来安全工作只有追责,没有免责的“绑架式”的工作局面,而且还调动整个安监干部工作积极性,让安监干部明白只要“清单”出,尽职免责不再是梦。理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扭转原有被动工作、相互推卸责任的工作局面。同时,保证执法经费和车辆,配备执法经费100万元,执法车辆2辆。
工作扎实亮点频出
“渝水区要开展一次非煤矿山集中整治,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3月23日,市委书记蒋斌在渝水区调研时指出。渝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摸清底数、明确目标、靶向出击,全力开展非煤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集中整治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渝水区将继续加大非煤矿山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
渝水区办理采矿证的非煤矿山有62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28家,对以上企业的复工复产,采取了7家单位联审,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签字把关的方式,目前同意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仅有13家,关停了9家,对其他企业全部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进行审核把关,对供应新钢公司,蒙华铁路等重点项目工程的企业都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同时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能植树复绿的植树,不能植树的全部要求挂绿网。
目前,渝水区有矿产品加工厂64家,其中仁和乡7家,鹄山乡57家,除1家加工厂供应新钢公司允许边生产边整改外, 企业加工厂已全部采取停电措施,要求整改到位,对一些整改无望的加工厂,将其设备依法拆除,对厂房的环境进行治理,进行植树绿化。
此外,渝水区创新开展对煤矿的整治工作。渝水区有6家乡镇煤矿,目前均没有同意复工复产。为响应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号召,渝水区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煤矿提前关闭,对提前关闭的煤矿奖励200万元/矿。对不同意提前关闭的煤矿,严格复产复工,将安装监控、证件齐全等作为同意检修的前置条件,检修合格后方能复产,同时按照十大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着力开展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同时,通过省安委会的集中巡查,渝水区加大了对工业园区的整治力度、事故调查上限处罚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而且,结合城区烟花爆竹禁燃条例,渝水区5月底起取缔了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