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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9 09:28:58 来源: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经济开发区(工业基地):
《渝水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渝水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对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发展升级示范区的目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对关系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理清思路,统筹谋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编制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求,探索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城乡、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突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凝聚合力,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2.立足实际原则。规划既要对“十三五”期间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和我区的发展前景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提出发展战略和目标,又要以发展战略为指导,研究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使规划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实施性和约束力,要成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行动纲领。
3.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发展,围绕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对影响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4.公众参与原则。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广开言路,问计于民,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真正成为体现政府目标、反映群众呼声的规划。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根据事关渝水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研究课题。“十三五”重大研究课题委托有关机构研究,专题性研究课题由相关部门承担。(由区发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提出重大项目和事项。针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重大项目和事项。重大事项分三个层面:一是报请列入省“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事项,二是报请列入市“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事项,三是列入区“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事项。(由区发改局总牵头汇总,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和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研究规划基本思路。规划思路与重大课题是制定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的基础,规划思路由各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负责,分析我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方向性、基础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为科学制定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提供支撑。(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编制《渝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前期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编制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拟委托一家资质高、实力强的机构进行编写。(由区发改局总牵头,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和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专项规划。区直有关部门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按照区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编制一批“十三五”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并报区发改局备案。(由专项规划的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区发改局负责收集备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上划分为前期研究、规划起草、修改完善、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5月)
1.开展重大课题研究。2014年10月启动,2015年1月提交中期成果,2015年4月底前结题。
2.提出重大项目和事项。各相关部门在2015年5月将提出的重大项目和事项报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统一汇总上报。
3.起草规划思路。2015年5月底前提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4年11月完成组建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
(二)规划起草阶段(2015年5月—2015年9月)
1.开展建言献策。2015年5月至9月,通过区新闻媒体开展全区“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
2.起草规划建议。建议请区委办牵头,区发改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配合,提出区委对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建议,报区委审定。
3.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规划纲要编制委托机构及规划起草小组同步启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2015年9月底完成规划纲要初稿。
4.起草专项规划初稿。区直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规划初稿起草工作,2015年9月底完成初稿。
(三)修改完善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1.召开座谈会。2015年10月至11月,围绕纲要草案召开由区直部门、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2.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大代表、各界别政协委员意见。
3.组织修改完善。2015年11月至12月,按照区委规划《建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经与省、市规划纲要衔接后,由起草小组负责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
(四)论证报批阶段(2016年1月—2016年3月)
1.2016年1月,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2.根据区委、区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后,向区人大提交审议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渝水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办、经开区、工业基地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成立规划编制起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工作人员由发改局及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成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统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衔接协调省、市规划纲要。区直有关部门是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主动衔接,上下联动,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落实人员经费。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制定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编制队伍。“十三五”规划编制以及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区直有关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附件:渝水区“十三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

附  件:

渝水区“十三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

一、拟委托机构研究课题
1.渝水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展战略与主要任务研究
2.渝水区“十三五”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问题研究
3.渝水区“十三五”推进“四化融合”研究
4.渝水区“十三五”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研究
5.渝水区“十三五”加快服务业发展研究
6.渝水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研究
二、“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专题研究
1.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分析以及指标体系研究(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渝水调查队)
2.全区深化改革基本思路(区改革办)
3.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思路(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4.现代物流业发展思路(区交通运输局)
5.城镇体系发展思路(区建设局)
6.完善城乡规划机制基本思路(区建设局)
7.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思路(区建设局)
8.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区农业局)
9.林业改革发展思路 (区林业局)
10.水利发展思路(区水务局)
11.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改革思路(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
12.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区环保局)
13.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思路(区工信局)
14.开放型经济与商贸流通发展思路(区商务局)
15.旅游业发展思路(区旅游局)
16.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基本思路(区经管委)
17.财政增收、化解政府性债务及创新财税体制机制基本思路(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18.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思路(区人社局)
19.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与扶贫开发思路(区民政局)
20.镇村联动与新农村建设基本思路(区新村办)
21.科技创新发展基本思路(区科技局)
22.教育事业发展改革思路(区教体局)
23.体育事业发展思路(区教体局)
24.文化产业与文化广电事业发展思路(区文广新局)
25.卫生事业发展与医药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区卫计局)
26.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基本思路(区卫计局)
27.粮食事业发展思路(区粮食局)
28.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思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建设平安新余与户籍制度改革基本思路(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区安监局)
30.建设法治新余基本思路(区司法局、区法制办)
31.信息惠民工作思路(区信息中心)
32.民族宗教事业发展思路(区民宗局)
33.档案事业发展思路(区档案局)
34.气象现代化建设发展基本思路(区气象局)
35.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各乡镇办、袁河经济开发区、下村工业基地)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