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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3 来源:

 

 
渝党办发〔2017〕28号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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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我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江西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余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经过长期建设发展,特别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已建立了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由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与布局不合理,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1.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状况。全区总面积1110平方公里,现辖6个镇、5个乡和6个办事处;下辖180个行政村,1477个村民小组。2015年全区辖区内户籍总人员69.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09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49亿元,财政总收入3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7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306元。
2.医疗卫生资源和利用情况。截止2015年底,我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69个,其中区级综合医院1所(挂靠新钢中心医院),区级妇幼保健院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个,村卫生室398个,民营医院2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125个。共有执业(助理)医师767人,注册护士1114人;医护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887人,占47.2%;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891张。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为102万人次,住院总量为1.4万人次。
3.居民健康情况。2015年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10.19/ 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4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服务网络不健全。没有单设的区级综合医院和区级中医院,区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不够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些急需的如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等专业发展严重不足,影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村卫生计生室由于乡村医生年龄老化且学历层次较低,大多数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农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全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
2.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城区有二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和二所公立三级专科医院,还有若干民营医院;农村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技术水平低,医疗设施落后的问题突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村级医疗机构条件简陋。
3.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突出。由于投入不足,条件滞后,待遇较低,我区卫生人才匮乏且水平不高,特别是高级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缺乏,加上当前社会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使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年轻人)不愿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不进,留不住,后继乏人。
4.医疗设备陈旧。我区所有一般卫生院无彩超、CR或DR;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彩超、CR都是十一五或十二五期间省级配备,均已陈旧老化。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和挑战
1.城镇化建设速度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随着城市新城、新楼盘、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口高度集聚现象出现,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资源布局和结构调整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要求医疗卫生事业既要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保障,又要为发展健康服务业及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2.全面深化医改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健康渝水”的深入开展,要求我们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着力打造“15分钟”的健康卫生服务圈。
3.老龄化速度加快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据全员人口数据库资料显示,我区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加快,老年人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需求将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同时,疾病谱发生较大变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等,这些变化要求医疗卫生部门转变服务模式,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发展。
4.新信息技术为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新机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应用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提供了条件,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转变观念,抓住发展机遇,大胆创新和应用新信息技术,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卫生事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总体要求
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和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适应渝水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卫生事业提出的新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妇幼保健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探索中医药传统和创新、强化人口健康信息应用等方面狠下功夫。坚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我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我区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健康导向,科学配置。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以健康需求和解决群众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重点加强医疗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才培训等方面投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途径,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立足区情、适度超前。在编制规划方面,要深入分析客观基础,现实支撑,扎实稳妥推进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区级综合医院、区级中医院的建设,做到机构布局科学合理,卫生资源配置适度超前。
 (三)规划目标
根据《新余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以强基层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卫计队伍建设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以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模式为重点,打造社会资本渝水模式,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层次清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相互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附表1:2020年渝水区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15年
现状 2020年
目标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1.29 3.2 指导性   
  医院 0.59 1.7 指导性   
    其中:区办医院 0.45 1.2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14 0.5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0.7 1.5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11 2.6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61 3.25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5 0.8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0.95 2 约束性   
医护比 1:1.19 1:1.25 指导性   
区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350 指导性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和人员配置
根据全区人口、GDP、财政收支、居民收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社会经济主要指标发展变化趋势,结合服务人群以及未来几年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发展趋势,制定我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和人员主要指标配置标准如下。
1.床位配置。根据新余市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资源配置要求,到2020年,我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至少达到3.2张以上,每千人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1.5张以上。
2.人员配置。按照新余市有关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数量指标及要求,2020年,我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3.25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8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
 (二)资源配置
1.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卫办规财发〔2008〕191号)文件执行,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按(赣卫农卫字〔2013〕21号)文件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按(赣卫妇社字〔2010〕8号)执行。
2.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备按标准配置,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为主,不主张购置大、高、精、尖医疗设备。
 (三)信息资源配置
在省、市统筹下,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及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促进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进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逐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体系逐步实现。
 (四)技术配置
组建医联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事业,强化基层医疗设备投入和队伍建设,力争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四、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成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包括挂靠、股份、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区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计室(所)、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可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
附表2: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框架
 
渝水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院  公办  渝水区人民医院   
      渝水区中医院   
      渝水区妇幼保健院   
    社会办  渝水区妇儿医院   
      新余渝州医院   
      渝爱惠民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办或社会办  村卫生计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体诊所   
      门诊部(医务室)   
    公办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政府办  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渝水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渝水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
(与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 
(二)医院布局
1.区级综合医院
(1)功能定位。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国防卫生动员、救灾、对口支援等任务;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等,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计生室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机构设置。全区设置1个区级综合医院和1个区级中医院、1个区级妇幼保健院、1个区级妇儿医院,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康复、肿瘤、精神病、老年病等专科医院。
附表3、渝水区医院规划布局(2016-2020年)
 
机构名称 地址 目前编制床位数(张) 2020年规划设置床位数(张) 增减(张)   
渝水区人民医院 新钢街道办事处 290 688 398   
渝水区中医院 罗坊镇 0 100 100   
渝水区妇幼保健院 城北街道办事处 20 100 80   
渝水区妇儿医院 城北街道办事处 0 200 200   
新余渝州医院 仙来街道办事处 96 156 60   
合计 406 1244 838 
注:本表含区级公办医院及社会办医院
(3)床位设置。根据医院规模、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科室配置要求,合理确认医院床位数。
(4)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工作量为依据,按照医院等级与功能配置的需要来确定人员配置。
2.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也可以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更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1)机构设置。在仰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址上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兴办渝水区妇儿医院;在城区引进社会资本开办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2)床位设置。根据医院规模、服务能力,合理确认医院床位数。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己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计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计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计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门诊部(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机构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区办医院分院或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设备装备水平,每个乡镇一般卫生院应拥有功能完好的彩色超声仪、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X光机和心电图机等必备设备。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通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街道恒大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公有产权标准化的卫生计生服务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3.床位配置。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人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5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贫困病床的设置。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功能定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定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2.机构设置。区级设置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渝水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渝水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3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区级设置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区级设置渝水区妇幼保健院(加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牌子),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增强产科和母婴保健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功能完整、服务高效的新型妇幼保健机构。
区级设置渝水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监督执法工作。
3.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数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0.29/千人的比例来配备,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总数的80%。
五、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随着渝水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意识增强,渝水区的卫生事业的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群众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特征;服务领域由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向提供融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全链条服务转变;服务供给向政府举办为主、市场补充为辅转变,形成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明确资源配置调整思路,优化资源布局和结构
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合理确定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建立覆盖城乡、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服务百姓,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馆建设;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门诊等科室建设及开展中医服务;同时,发挥民间中医特长人员作用,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疾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建设,三星级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达100%;持续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疹疫苗95%以上;持续推进区疾病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完善实验室装备,提高重点疫情、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
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室建设。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基层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的职能,确保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基本能够在区内解决。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提升服务能力
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落实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5%),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医疗机构岗位设置方案,及时跟进医技人员的职称评聘,激励人才的自我提升,完善用人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形成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规模。
 (三)加强系统整合与分工协作,提高整体效率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区级综合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公立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逐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利用闲置的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渠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把医疗服务延伸到家庭、社区。
 (四)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落实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促进社会资本办医的实施意见》,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具体数量、地点和间距的限制要求,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明确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进一步放宽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医院。
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医保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新模式。
 (五)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在市统筹下,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运行机制的建立,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双向转诊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建立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完善村级卫生机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
在省、市的统筹下,应用好人口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实施电子病历结构化数据的标准化。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医疗”发展,探索在线医疗服务模式,包括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医疗费用查询等。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上下医疗机构互动的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双向转诊,机构联动。推动医疗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计生管理等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到2020年,基本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信息动态同步更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医疗卫生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大政府投入
要明确政府卫生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费用。要结合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出一批长短结合、目标明确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进入“十三五”规划项目库,作为“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和措施保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保障全区人民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落实部门职责
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规划渝水分局、国土渝水分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计部门要制定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物价)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要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要完善各项医保政策,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国土部门要依法批准城乡医疗卫生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规划实施
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纲要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
 (五)强化监督评价
区人民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评价过程中将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