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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渝水区“整洁美丽_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9 16:02:29 来源:渝水区委农工部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水区“整洁美丽 和谐宜居”新农村
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渝水区“整洁美丽 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渝水区“整洁美丽 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
行动规划(2017—2020年)

为切实抓好我区新农村建设,做到分类、分步骤实施2017—2020年新农村乡村建设,确保“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根据《江西省整洁美丽 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规划。
规划范围为本区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一、背景和意义
(一)现实基础
渝水区是一个农业大区,随着新余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加快,渝水实现了从农业大区向工业强区的华丽转身。城乡统筹发展,特别是十年的新农村建设,620个自然村、1171个建设点通过整治建设,使渝水乡村风貌焕然一新。近年来,以镇村联动为抓手,以培育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平等享受新格局的初步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和优势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整治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区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阶段,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的要求相比,与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相比,乡村发展还存在村庄规划执行不力,普遍存在有新村无新貌、村庄建设标准较低,服务设施配套不够、村庄整治欠帐较多,建设任务任重道远等问题。
渝水与市同城,渝水之美,当美在农村。目前,全区1237个自然村仍有617个没有进行过新农村建设,到2020年农村面貌如果没有大的根本改观,城乡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不尽快缩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平就会大打折扣。到2020年,要使农村面貌有一个根本改观,就需要继续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重大意义
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是决胜全面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美丽渝水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区争当“三个示范区两个率先”的具体行动。通过“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有利于推进乡村新业态与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内在动力;有利于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传承乡村文脉,拓展渝水文化展示和传承的新空间;有利于保护乡村山水资源,构建绿色乡村体系,创造渝水绿色发展的新亮点;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管理,塑造文明乡风,构建和谐渝水。
二、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突出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和谐平安四大重点,统筹规划,集成投入,制定标准,系统推进,缺什么补什么,建一片成一片,通过四年攻坚克难,将全区农村“扫一遍”,确保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综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更加和谐文明,为美丽渝水建设和我区争当“三个示范区两个率先”创造有利条件。
(二)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四年努力,实现全区新农村建设“扫一遍”,努力把广大农村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
整洁美丽是指: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村庄道路、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沟渠河塘、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绿化、亮化、美化恰当自然,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和谐宜居是指:中心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文体活动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灾害风险有效防控,乡土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健全,长效管护有力,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重点任务。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整治建设村庄。每年确定230个左右村组,四年完成920个村组的整治建设任务,完善“七改三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在整治建设过程中,每2年选择一批人口规模较大、交通条件和空间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作为中心村,因地制宜配套“8+4”综合公共服务项目。已开展整治建设的村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分期分批补齐建设内容。
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强乱搭乱建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建立村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优化村庄整体风貌,开展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修缮水塘、沟渠等设施。
倡导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身边好人评选”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场所,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和“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违法赌博行为。
创建和谐乡村。突出党建引领,在中心村及各类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健全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强化农村管理服务。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建一片成一片。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修编完善区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建设,建一片成一片,彰显整体效果。强化村庄整治管理,刚性执行规划,实现有新村有新貌。
坚持贫困优先,同步整体推进。围绕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优先安排贫困宜居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确保如期退出。连线成片同步整治自然村、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实现每个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奔小康一个不掉队。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农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区里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督查,全社会协同共推。发动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大力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新农村规划建设到哪里,涉农项目就安排到哪里,社会资源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确定村庄整治建设重点。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又能落实的项目和问题,全面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坚持生态优化,保留乡村风貌。积极探索“规模适度、村落连片、服务配套、乡风文明、三生融合、各显特色”建设模式,尊重村庄肌理、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自然社会特点,因势利导,综合推动山水田路林房建设,禁挖山、不填塘、慎砍树,展现乡村特色,留住田园乡愁。
坚持建管同步,推进乡风文明。以乡镇政府为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镇村联动管护制度。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公共设施的运行管护以及农民建房等村务管理,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员”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果,实现乡村长治久美。
三、空间布局
(一)村庄体系
根据村庄在镇村体系规划中的功能地位,分为一般自然村和中心村两个层次。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一般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改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配置基本的服务设施,保留乡村特色,发展特色经济。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是镇村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发展村庄,一般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或耕地资源较丰富、有利于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的村庄,将其培育成为中心村。主要建设任务是较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升人口吸纳能力。
(二)空间分区
根据区域差异明显的特征,综合考虑地理、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关系等因素,将全区分为山区、丘陵和平原,实行差异化的“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路径,建一片成一片。
1.山区。主要分布在区境南部和西北部。这些地区生态优良,人口密度较低,农民居住分散,房屋大多依山而建,村庄规模较小,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山区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特色旅游为重点;在保持山村空间特色及肌理的基础上,加强村庄治理和风貌整治,推进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修缮传统民居;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另辟新址建设农民聚居点。
2.丘陵。主要分布在区境北部和西部。这些地区的村庄规模中等,分布密度较高,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农民外出务工较多。丘陵地区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以加强人居环境改造,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民风民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公共服务配套。
3.平原。主要分布在区境中、东部。这些地区村庄分布比较密集,规模普遍较大、人口较多,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不足。村庄布局杂乱无序,卫生环境较差,自然生态脆弱,整治建设任务繁重。平原地区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以推进乡村环境治理、土地集约利用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加强村庄整治和土地整治,全面拆除空心房,引导农民合理建新房,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三)规划布局 
为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新农村建设布点坚持“五个不搞”,即:不符合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的不搞,已规划移民搬迁的不搞,城镇规划区内的不搞,工业园规划区内的不搞,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不搞;村庄建设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整村重建为辅”。通过优化村点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
1.旧村规划布局。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有品味,立足村庄经济社会基础、环境条件、文化传统等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群众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防止脱离实际、贪大图全、大拆大建;村庄布局要显山露水有美味,尽量延续村落传统布局,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科学布局各类设施,保留乡村风貌,彰显乡村特色;村庄建设要突出特色有韵味,既要尊重地方生活习俗,传承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记得住乡愁,又要规范整治农民建房,狠抓规划刚性执行,防止乱搭乱建、无序建房。
2.新村选址规划。新建村庄选址要遵循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安全、适用、省地”的原则进行,避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洪水易淹区,尽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非耕地、未利用地等农业低效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新村规划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坚持“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的原则,便于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四)分类引导
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村庄按照地理位置可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
(1)城郊型村庄是指城市、镇规划控制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村庄。城郊型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影响,合理控制村庄规模,注重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衔接,不断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2)乡村型村庄是指城市、镇规划控制范围外的村庄。乡村型村庄应充分考虑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产业发展需求,注重与环境协调,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空间布局过度分散,营造清新优美环境和浓郁乡土风情。
乡村型村庄按产业及资源条件,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林业型、旅游型、保护型等。
种植型村庄应结合种植类型,推进规模化、绿色化生产,促进村庄环境与田园风貌相结合。
养殖型村庄应注重污染治理,严格保护环境。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养殖产业应相对集中布置,并配套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卫生防疫要求。
林业型村庄应结合林特产品生产和生态保护需要,适度集中布局,促进村庄环境与林业生态建设相结合。
旅游型村庄应根据旅游资源特点,统筹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功能,注重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专项保护规划,严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妥善处理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五)建设模式
根据镇村布局规划,综合村庄大小、人口多少和建设发展定位,分类推进一般自然村和中心村的整治建设。新农村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四种模式。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
(1)改造提升型村庄。主要指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逐步配套完善道路系统、建设风格、景观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并使之有机协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升。
(2)拆迁新建型村庄。主要指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如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商贸物流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和村庄安全需要,必须进行整体拆迁的村庄。新建村庄应做到选址安全、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统一风格,并按新型社区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规划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村庄,应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
(3)旧村整治型村庄。主要指配套设施不完善但近期需要保留的村庄,大部分贫困村组属于这类。建设重点是有步骤地开展危旧房改造,加大整治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
(4)特色保护型村庄。主要指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等,需要保护的村庄。重点是在保持村庄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加大整治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
四、建设要求
(一)总体原则
在村庄建设和整治中,要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做到尊重自然、注重安全、远近结合、因地制宜。
(二)建筑风貌
1.一般要求。农民住宅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的设计应针对乡村生产生活特点,注重适用、经济、牢固、美观,不贪大求高,避免照搬城市住宅设计方法。建筑外观应充分考虑地方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在整体协调的基础上体现多样性。建筑平面布局应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满足面积、通风、采光和朝向等要求。立面力求高低错落,进退变化,层次丰富,与周边环境相呼应。乡村住房一般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以250平方米左右为宜,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对于建设用地紧缺的村庄,可结合实际确定建筑层数。建房要尽量就地取材,节约材料和能源。规划发展旅游业的村庄,要为农户经营农家乐、餐饮业和旅游产品等预留条件。
2.建筑风格。城镇近郊的村庄建设要凸显“田园都市”特色,村庄建筑既要符合城区的功能定位、彰显现代气息,又要体现农村的基本元素、留住乡愁,真正发挥以乡美城、城乡互动的功能。远离城镇的村庄建设要更多地展现田园风光、乡土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民居,传承传统文化。
(三)建设内容 
1.“七改三网”基础设施
一般自然村要全面开展“七改三网”建设。
(1)改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道路选线应顺应地形,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连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路面采用水泥或其他硬质材料,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并设边沟。巷道和入户便道尽量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等乡土材料,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街巷路面应采用传统建筑材料。村庄危桥要除险加固。主干道两侧以及文体活动场所安装路灯。
(2)改水。在城镇供水服务半径内的村庄,应优先采用管网延伸供水。不在城镇供水服务半径内且具备水源条件的大、中型村庄,应采用独立集中供水。小型村庄和相邻村庄可结合实际采用区域集中供水,散户宜采用简易独立供水。选择水源时必须开展水资源勘查,保证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对村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实施保护。
(3)改厕。根据村庄实际或群众意愿,采取三格式、三瓮式或沼气式建设水冲厕,每个农户至少建一个室内水冲厕。改厕过程中,依据标准科学施工;日常使用中,借助沼气池或其他设施,对粪便先期进行无害化处理。
(4)改房。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应保必保,全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实行“一户一宅”。推介农村民居新户型,对村民建房面积、高度、材料、风格等进行引导。通过粉刷外墙、屋顶改造、安全加固等方式,对宜居旧房进行改造。修缮文化价值突出、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民居。
(5)改沟。村庄主干道都要建边沟,全面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形成网络化的雨水排放体系。具备条件的村庄,要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收集生产生活污水。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水环境。新建村庄应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6)改塘。清除村庄水塘的淤泥和沉积垃圾,全面改善水质环境。水塘迎水坡要进行生态护岸,修建洗衣踏步等亲水设施,清理入塘排污渠管,建好进水涵管。水塘四周还要种植亲水植物,达到既整洁美观,又能蓄水灌溉的目标。
(7)改环境。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陈年垃圾,整治乱建乱放、乱排乱扔,保持村内整齐干净。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改造建设农贸市场。所有村庄都要抓好村庄四周、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及村庄空闲地的绿化,积极营造自然、亲切、宜人的村庄风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标准化生产。
(8)电网改造。全面解决村庄用电重过载、低电压问题,实现智能电表全覆盖;优先改造不满足动力电供电需求的自然村,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全面完成中心村的电网改造任务。
(9)广电网络建设。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满足农村居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
(10)电信网络建设。在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将宽带网络向中心村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推进光纤通连中心村,并延伸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大力推进“三网融合”,积极推广交互式网络电视在农村的应用。
2.“8+4”综合公共服务 
中心村要在“七改三网”建设基础上,科学配置“8+4”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1)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综合考虑覆盖人口规模、居民活动半径和地域范围等因素,采取“以区为主、乡镇为辅、适当奖补、社会参与”的办法,在村“两委”驻地或人气较旺、交通便利的中心村,通过对现有设施的综合利用或新建改造,开展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设置,明确服务管理人员(以乡村现有干部为主),公开服务项目和流程。通过区乡村服务平台联网,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的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服务,以及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其他服务。
(2)卫生室。所有中心村都要建设卫生室,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落实卫生服务人员和专项经费,保证卫生人员基本待遇,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全民健康档案,定期开展简易健康体检,全面推进城乡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3)便民超市。所有中心村都要建设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网点、村邮站),引导便民超市为农民提供网上代购、农副产品网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农业气象信息定制等服务项目,把超市建成服务本地生产生活的综合性窗口。
(4)农家书屋。在中心村及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建设农家书屋。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规律,规范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切实方便村民阅读。
(5)文体活动场所。结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设置建设集休闲、健身、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文体活动场所。选派志愿者负责场所管理,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要设置游客休闲场所。
(6)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快城市环卫和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统一城乡环卫作业标准。巩固坚持“以区为主、乡镇为辅、适当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区运转、市处理”运行机制。强化农村环卫的日常监管和责任追究。乡镇和村组要分别加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配置密闭垃圾运输车、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桶和保洁员的管理。
(7)污水处理设施。城镇近郊的中心村,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污水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可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进行污水集中处理;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心村,可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分散处理。
(8)公厕。中心村要在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新建公厕,切实方便村民。景区或规划发展农家乐、生态旅游的村庄,也要建设免费公厕,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公厕建得好、管得好。
有条件和需求的中心村,还要配置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和公交站。
(1)小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
(2)幼儿园。在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优质的学前教育。
(3)金融网点。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兴建金融网点,为农民就近提供小额取现、零钞兑换、消费转账、公用事业费用缴纳、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投诉等金融服务。
(4)公交站。区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在有需求的中心村和干道旁新建公交站台,站台统一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挂贴站牌、乘车起止时间表等,方便村民出行。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要设置导示牌、建设停车场。
村内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
(四)环境美化
乡村环境应合理利用地形,保持田园风光,结合民俗民风,体现乡土气息。
1.村口景观。景观营造应自然、亲切、宜人,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建设等,突出景观效果,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性风貌。
2.水体景观。整治疏通河道水系,改善水质环境。河道坡岸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采用自然斜坡形式。滨水驳岸以生态驳岸形式为主,采用硬质驳岸的不宜过长,断面形式宜采用台阶式。滨水绿化以亲水型植物为主,丰富河岸景观。
3.绿化景观。以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周边、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为绿化重点。道路两侧绿化以种植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宅院周边绿化景观应品种适应、尺度适宜。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应做到见缝插绿。绿化景观材料以本地品种、乡土材料为主,注重保护古树名木。
4.村庄活动空间。结合乡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适当布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注重营造和谐宜居的邻里交往空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适宜发展旅游业的村庄,合理设置游客休闲设施。
5.庭院环境。庭院环境应注重对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不宜采用大面积的硬质铺装;植物配植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鼓励村民积极美化庭院,建设农村文化墙,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实现省里提出到2020年“扫一遍”要求,从2017年开始,全区需按每年230个左右新农村建设点的速度推进新农村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区四套班子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每人每年都要挂点一个成片建设区域。乡镇是是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以规范农村建房为突破口,狠抓规划的刚性执行,彻底解决新农村建设“有新村没新貌”问题;配齐专业管护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建立管护机制,切实抓好村庄的日常管护。区乡两级都要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机构,配强新村办工作力量,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区乡新村办要牵头抓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调度和督导考核。
(二)规划引导,健全体系。修编完善全区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布点,明确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数量,并具体分解到乡(镇)。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村庄体系规划,明确中心村规模,落实自然村布点。以中心村、自然村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宅基地和房屋布局及建设要求。同时,各乡镇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本级《2017-2020年“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三)政策扶持,多元投入。在加大财政投入、整合项目优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同时,要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利用保障房、移民搬迁、节能建筑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不断拓宽农房改造资金来源;要出台优惠政策,强化市场运作,鼓励企业参与,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以BT、BOT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结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强宣传发动和政策激励,动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深化农村“三资”改革,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加大集体资金投入。
(四)广泛宣传,凝聚力量。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区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