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一、宣传部班子成员分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智勇主持区委宣传部全面工作,负责全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工作。
常务副部长邓阿琼协助部长处理区委宣传部日常工作、协助部长分管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事、机关绩效管理、综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协助部长联系区文广新局、区教体局、区文联业务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理论办
副部长简文兵协助部长分管全区对外宣传、新闻舆论宣传、网络宣传、纪检、社会公益宣传、舆情应急处置,协助部长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业务工作。
分管科室:网信办、宣教办
区文明办主任黄清华负责区文明办全面工作。
区社联主席傅群伟负责区社联全面工作。协助部长分管机关财务、部机关党建、工会、青年、妇女、信访、计划生育、驻村包点、企业帮扶、挂点项目工作。
副科级干部罗彧协助做好党报党刊发行、驻村包点、企业帮扶、挂点项目工作,协助联系区文广新局、区教体局、区文联业务工作。
副主任科员简思勇协助黄清华处理文明办相关工作。
1、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区宣传工作计划,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全区社会事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对区社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3、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对全区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文化市场、精神产品的管理生产;对区文化局、区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5、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全区教育、体育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部署、指导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按照分工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推广宣传思想工作的典型经验。
7、负责规划与部署全区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配合区委做好中心宣传工作。
8、根据区委的授权,负责管理区直宣传口的干部,指导这些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主管全区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区委宣传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股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股级)、干部办公室(股级)、宣传教育办公室(股级)。各自职能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的任务;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及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做好信息选编和报送工作;管理图书资料和文书档案。电话:0790—6222761
2、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外保留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和组织全区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信用农户等创建创评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电话:0790—6222396
3、干部办公室
根据区委授权,负责区直宣传口干部的管理,指导这些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做好有关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部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等。负责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和政工干部的培训。
4、宣传教育办公室
负责规划、部署机关、农村、企业及社会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经济宣传、法制宣传、形势教育等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指导全局性的对外宣传活动,指导、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党委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并实施对外新闻报道,负责新闻队伍建设,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对区属新闻媒体发布的新闻进行审读、审听、审看。电话:0790—6221934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委宣传部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正股级干部4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工勤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区委宣传部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区委宣传部归口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组织(正科级)2个:
1、渝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正职1名。
2、渝水区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正职1名。
以上二个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后,其群团性质不变,经费渠道不变,机构规格不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