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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03-23 10:47:54 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班子成员及分工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管局局长,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正科),分管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办公用房、基建、国有资产、房屋店面出租、水电维修管理、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帮扶、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工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

廖春花 副局长,分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基层党建、信访工作、干部学习、群团工作、老干部工作、物业保洁、“三争”工作、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改革创新、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帮扶、门前三包、爱国卫生工作;

龚冬保 副科干部,分管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综治工作、组织人事(人才)工作、规范管理工作、安全保卫、法治建设、应急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食堂、生态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本单位职能业务工作。

陈腾雾 主任科员,协管精准扶贫、安全保卫工作。

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四个:

1.办公室(6222573),负责人:胡海英。

2.财务股(7020021),负责人:曾琦莉。

3.保卫股(7020010),负责人:黄小春。

4.房屋基建股(7020020),负责人:艾淼芽。

5.政府采购中心(7020019),负责人:刘江洪。

6.公共机构节能办(7020015),负责人:胡海英。

三、渝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机关后勤管理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和办公大楼的总体布局规划、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监管、调配;

3.负责区直机关地产、房产、基础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房屋建设维修工作;

4.负责区直机关的水、电管理;

5.负责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6.负责机关大院环境保护、环境绿化和公共卫生;

7.负责管理机关食堂;

8.协助区六套班子办公室搞好有关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