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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8-28 10:40:35 来源:渝水区民政局
 

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管理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各项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30元,补助水平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5元,补助水平提高到225元,精简职工救济水平城市的由365元提高到395元,农村的由325元提高到355元。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了低保听证评议制度,保障了低保审批的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核查力度。三是加强了农村五保动态审批管理。1-6月份全区审批农村五保对象2078人,下拨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33.563万元。四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系统,做好农村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提高贫困户医疗救助水平。

4、打好脱贫攻坚战,切实抓好光伏电站等扶贫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确保全面完成省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5月初,经过精准识别清洗后,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248户,9567人,省级贫困村7个。其中2015年已脱贫339户,778人,2016年已脱贫1259户,3135人,2017年未脱贫贫困户户数2650户,5654人。通过整改共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5户,2839人,新增符合条件人员1293户,2520; 为确保精准识别质量, 515日又开展了一轮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进行查缺补漏,确保进入程序公平、退出理由准确、结果群众认可。

二是从新安排结对帮扶工作。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整改暨社会扶贫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入到扶贫帮扶队伍中去。进一步加强对帮扶工作经费的落实,落实了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900万元,全区180个行政村,每个村5万元;同时落实了驻村工作第一书记经费180万元,每个村1万元。建立了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要求结对帮扶干部每年与帮扶贫困户对接不少于12次,全年走访慰问不少于3次。

  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班。全区脱贫攻坚扶贫业务培训班。为了提高全区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我们共开展了六期培训班(驻村第一书记一期、乡镇办相关人员一期、结对帮扶干部四期)。

  四是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切实增强扶贫力量。区扶贫办在原有人员基础上再从基层抽调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扶贫办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力量;各乡镇都挂牌成立了扶贫工作站,明确了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并兼任扶贫工作站站长。按照大乡镇最少3人,小乡镇最少2人的标准配备了扶贫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并安排了专门办公场所,配齐了办公设施。明确了扶贫工作站一年不少于5万元的扶贫工作经费。有扶贫工作任务的行政村(管理处)成立了扶贫工作室,配备了扶贫专干。

五是营造氛围、舆论先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抽调专人负责精准扶贫舆论宣传工作,“渝水扶贫”微信公众号迅速开通。全区各地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连续宣传报道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脱贫攻坚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