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对情况  >  

渝水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强雷电、强降水天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31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气象部门预测, 530日~31日,我区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有暴雨,累计降雨量将达到4060毫米,部分乡镇可达100毫米。为切实做好强雷电、强降雨、大风天气应对防范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强雷电、强降水天气过程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旅游可能造成的危害,加强对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狠抓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妥善处置突发情况,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灾情信息。 

三、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区气象、水务、农业、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同时密切注意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水库的监测预防,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气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利用手机、广播电视等载体,及时主动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公众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

四、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各乡镇和国土、水务等部门对可能发生洪水、泥石流、滑坡及容易出现险情的重点河段、病险水库等逐一进行排查,有效整改;供电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重点单位检查,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调度管理,努力降低强降水、大风等灾害对公路交通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设施防雨、防漏工作,指导农民防灾减灾;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筹集拨付、救灾物资储备调运工作。

渝水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