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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渝水区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30 00:00:00.0 来源:

 

 

 

 

                                   通 知

 

渝党字〔20115

 

中共渝水区委

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省、市委有关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党章、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的规定,以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促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换届班子配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二是突出“务实创新”。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突出“面向基层”。注重选拔有基层领导和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特别是选拔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注重打基础的干部。旗帜鲜明地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引导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创先争优,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干部任用工作六大原则,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继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决防止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政绩观事业观不正、片面追求政绩、搞形式主义的人选进班子,坚决防止把不坚持原则、不担当责任、怕得罪人的老好人选进班子,坚决防止把品行不端、作风不好、群众口碑差的人选进班子,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

(三)围绕促进科学发展,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紧紧为我区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对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的要求,重点选好乡(镇)党政正职。结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工作需要,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和条件,特别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善谋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做好换届考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民主。坚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对新提名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这次换届时,如果进行二次会议推荐,可采取署名推荐的办法产生换届拟提拔人选。二是完善、创新换届考察工作。在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评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定量考察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持并完善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差额考察、延伸考察等制度,增加考察工作透明度和准确性。考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配备及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干部能上能下。现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称职票不满三分之二以及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五)要以换届为契机,继续推进干部交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干部交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本着“拓宽思路,完善结构,优势互补,全面提高”的精神,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换届交流,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交流的重点是:

1、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或连续任满两届的干部必须交流。

2、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或在同一地党政班子中任职连续满两届的,应有计划地交流。

3、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在原籍和本人成长地任职,已在原籍和本人成长地任职的,结合本次换届进行交流。

4、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实行易地任职。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交流的干部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一般提前到位,以利于换届选举。

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有关规定,注意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本地干部与交流干部的适当比例。

三、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优化班子整体结构

(一)领导班子职数。人口在3万以下的乡(镇),设党委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政府正副职4名;人大主席团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可设专职副主席1名。人口在3万以上(含3万)的乡(镇)和南安乡,设党委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政府正副职5名;人大主席团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可设专职副主席1名。

挂职锻炼干部不占领导班子职数。

(二)换届年龄界限

1、任职年龄界限。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均为55周岁。

2、提名年龄界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新提名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适当保留一部分富有经验、工作能力强、表现优秀的50岁左右的干部。

3、换届时不再提名的领导班子成员,已到退休年龄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要安排适当工作,以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4、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3月底。

(三)领导班子结构

1、保持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既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又要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防止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换届时,乡(镇)党政正职要以35岁至50岁的干部为主体,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其中,30岁左右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2、注意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注意搞好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的合理搭配,在性格、气质、专业、年龄等方面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乡(镇)党政班子中既要有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等工作的干部,也要有熟悉经济、金融、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的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尤其要注意选拔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干部。新提拔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注重培养选拔女干部。要加大对乡(镇)女干部的培养力度,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应有1名。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

四、换届总体时间安排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按赣组发[2010]8号和余组字[2011]2号文件规定在20113月底以前完成。人大、政府与党委换届同步进行。

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

(一)强化党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要征求代表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改进审议方式,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代表提案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改进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要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代表产生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2%

(三)扩大党代表大会选举中的民主。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选举办法。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改进选举方式,选择一个乡(镇)不通过预选,一次选举产生党委委员。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投票方式,创造有利于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切实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

(四)扩大在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中的民主。要做好代表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要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为代表真实表达选举意愿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通过扩大推荐、考察、酝酿、提名和大会选举等各个环节的民主,使换届人事安排具有广泛和坚实的民意基础。要坚持差额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联合提名方法,把代表联名人选与组织考察的人选有机结合起来。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与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要改进方式,善于运用法律程序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要尊重依法按章选举的结果。

六、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把匡正换届风气作为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先、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五个一律”的规定。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决查处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从快从严、重点查办。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予以通报,以儆效尤。

换届期间,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区委签订换届工作承诺书,保证在换届期间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区委将派出督查组,对乡(镇)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换届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要求严格,政策性强,各乡(镇)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换届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精神上来,确保我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区委成立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成员从纪检、组织、宣传、人大等相关部门抽调。各乡(镇)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必要的办事机构,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认真做好领导班子换届中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好党委换届与人大、政府换届的衔接,统筹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合理摆布,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二)要严格依法遵章办事。在换届工作中,要严格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公务员法》、《党章》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把好代表的政治素质关,发挥好大会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带头依法遵章办事。要实事求是地做好人事安排说明,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党委的主张。

(三)要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乡(镇)党委要认真细致做好换届中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搞好换届工作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淡泊名利,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领导干部务必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维护社会稳定,以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对待换届。要关心、尊重即将退下来的老同志,支持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共同把换届工作做好。对落选的同志,要及时谈话,鼓励他们不要背包袱,继续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换届工作期间,要大力宣传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为换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换届工作中,要关注舆情,防止炒作,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教育、早处理。对一些把握不准又比较敏感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及组织部门汇报沟通。

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调整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同步进行。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任职年龄界限、提名年龄界限等要求参照乡(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渝水区委员会

2011 1 27

 

 

 

主题词:换届工作  乡(镇)领导班子  通知

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区纪委,区人武部党委

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         201113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