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名干部手抄换届纪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7 10:24:58
来源:中共渝水区委组织部
渝组字〔2016〕40号
关于开展千名干部手抄换届纪律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经济开发区(工业基地)党工委:
为强化各级干部对中央、省、市换届纪律的记忆,加深印象,现就在全区开展千名干部手抄换届纪律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抄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20日。
二、手抄内容:中央、省、市换届纪律规定。具体内容主要有: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九严禁”纪律规定,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十个严禁、二十二个不准、十一个一律”纪律规定,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十个严格、十个不得”纪律要求,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严把换届提名人选“五个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等。
三、参加对象:全区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职干部。鼓励村、社区干部手抄换届纪律规定。
四、手抄形式:本人手抄在材料纸或学习笔记本上,抄写在材料纸上的要有个人签名,不准代抄或用电脑打印。鼓励用书法作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抄写,各地各单位还可开展优秀书法作品展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向区换届办选送1-2幅换届纪律优秀作品。
五、有关要求
1.领导带头作表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换届纪律工作,带头手抄纪律规定,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督促检查促落实。5月20日前,由乡镇或单位统一收集、检查手抄材料备查。手抄在学习笔记本上的要检查学习笔记。
中共渝水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