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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5 来源:渝水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依据人社部发〔20148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参保、经办服务有关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等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的行为。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是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目的是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参保对象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区要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要遵循“依法披露、突出重点、真实有效、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披露的内容要真实准确,方式要方便快捷。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实披露。各经办机构要严格遵循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将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与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目标结合起来,使信息披露成为社会保险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常规工作。

  三、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一)各项社会保险单位参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保的单位数、人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数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及基金管理、存放、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和记账利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划入的标准和计息情况。

  (四)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以及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

  (五)养老保险当期参保离退休人员增减、社会化管理、待遇调整等情况。

  (六)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管理、服务等事项发生调整的相关信息以及重大事项和关联事项等情况。

  (七)社会保险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处理及其整改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要结合实际,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基金安全、不涉及参保单位商业秘密和参保人员隐私的前提下,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要求,逐步扩充披露内容和范围。披露内容或事项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可以不披露或暂缓披露。

  四、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时间及形式

  各股室应于每年4月披露上年社会保险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和资源,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置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等主要工作场所,供参保对象及相关利益人查阅。公开披露的社会保险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披露信息中的数字性陈述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2017410

  附件

渝水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内容

 

依据人社部发〔20148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渝水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

1、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数全面完成。

2016年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203(含退休)人,完成市级民生工程任务的100%;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9644人,完成市级民生工程任务的123%;缴费人数21703人,完成市级任务的100%。完成缴费1217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参保人数为20.7万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5.6万人,收缴保费1594万元,完成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数100%;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5015,其中劳动力段3024人,待养老1856人,已养老8877,1258人死亡退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266人(退休人员2845人,在职人员5421人),完成缴费3287万元。

2、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2016年全年发放情况: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1401人,1-12月支付养老金16588.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845人,支付62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为5.24万人,全年支出养老金为5137余万元,月均发放428万元,人均月养老金83元。中央、省、区级财政配套补助共36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7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35万元、区财政补助225万元);失地农民养老8877人,月支付358.3万元,本年累计支付4282.3万元,历年累计支付27136万元,月人均工资403元;

2016年基金结余情况:截止201612月底,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结余28653.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结余 -2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20819.04万元,其中定期(2-3年)存款15072.5万元,活期存款5746.5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市政府应配套资金20364.69万元,现已配套资金9625.58万元,尚欠2007年到2016年市财政尾欠我区城区规划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12%部分)10739.11万元。累计结余4872.33万元(其中利息175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