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按批次报)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转办第十六批 2018年6月17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追究情况 |
60 |
X360000201806160007 |
渝水区鹄山乡南塘村委江上村小组附近的盛旺公司在“五山”之一的蒙山露天滥采滥挖,当地政府仅要求企业整改并处罚10万元,处理结果不满意。未对该企业破坏“五山”进行处理,新余市2014年3月26日颁布的“五山”保护管理办法没有落实。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
生态 |
6月17日、6月20日渝水区政府办、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区国土局和鹄山乡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查调查,渝水国土部门报送文件显示,新余市盛旺矿产品厂采矿区不在蒙山自然保护区内,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该矿有越界开采行为,投诉人反映新余市2014年3月26日颁布的“五山”保护管理办法没有落实,举报情况不属实。渝水区对企业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 |
否 |
责令停产整改,经渝水区联审达标后才可复产。对2条无环境评价手续的透辉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予以拆除;其余9条透辉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厂房进行封闭。对该厂作出处人民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无 |
注:此表按批次报,时间填写转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