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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行密封件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年产800万件密封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28 来源: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万件密封件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7°47'59.24"、东经114°52'3.36",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一整套密封件生产线,包括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万件密封件产能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噪声、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装修粉尘及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排放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冷却废水,投料粉尘、炼胶废气、成型废气、硫化废气,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除尘设施收集粉尘、一般包装固废、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等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装修、隔板安装、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扬尘、运输建材车辆的尾气和噪声等环境问题,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环境影响仅在施工期存在,并且影响范围小、时间短,在项目建成后影响即消失。

2、营运期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粉尘、炼胶废气、成型废气、硫化废气。

项目混炼需要人工投料,其中粉料的投加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密炼机自带除尘设备收集处理投料口粉尘。

对炼胶及成型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CS2)进行收集处理,废气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对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H2SCS2)进行收集处理,废气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袁河,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和隔声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工程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一般生产固废经收集后得到合理的处置,各种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进行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区域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具备一定环境容量。

该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或简本。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龙行密封件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彭稳超              

联系电话:1801083179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情况

环评机构的名称: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交口时代城A.B1304

联系人:宋加欢

联系电话:1360792539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有关单位、专家或代表和公众,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了解、对项目所在区域现在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从经济和当地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综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及当地发展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安徽龙行密封件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