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按批次报)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转办第二十五批 2018年6月2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追究情况 |
16 |
D360000201806250050 |
1.新余市高新区光伏路亿铂工业园,新余市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姓徐,15180056999),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环保设施,晚上偷偷生产,直排有刺鼻性味道的废气。 |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 |
大气 |
6月26日、7月1日,高新区经济运行部、区环保分局、执法大队长、区新能源产业园等单位派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联合执法、夜间巡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该企业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余高环审字〔2016〕2号),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举报没有环评手续情况部分属实;7月1日经夜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发现刺鼻性味道的废气,举报直排有刺鼻性味道的废气情况不属实。 |
是(部分) |
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所在园区按照环保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53 |
D360000201806250058 |
投诉人反映:新余市渝水区,1、新余市湿地公园孔目江流域,有人晚上11点以后在孔目江桥到浮桥那一段电鱼。2、新余市湿地公园3号路口里面100多米,有家小炒店(小木屋),外面搭30多平方的棚布,露天餐饮,餐饮污水和上厕所的水都直排孔目江,而且浮江桥头有1家做小吃餐饮店,导致路面木板、江面都是油污,污染环境。 |
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
水 |
1. 6月26日、6月27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渔政站、高新区环保分局、高新区农工部、城东办等单位通过夜间巡查、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2. 6月26日下午,市城管局城北一大队、园林局湿地公园管理所等单位派员通过调查取证、现场执法、夜间巡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1. 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加大对《渔业法》三十八条的宣传力度,并继续加大孔目江流域电鱼行为的巡查和联合执法; 2. 责令立即取缔。责令三号入口旁小炒店经营人曹某停止夜宵等餐饮服务并自行拆除钢架棚子,督促曹某加强周边环境的管理;责令浮桥头小吃餐饮店经营人张某停止夜宵等餐饮服务,自行拆除供应夜宵设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