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安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
一、班子成员分工
张四根: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周治华: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危化品(烟花爆竹)、党务、人事、办公室、财务、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节能减排,政务公开,综合监管,驻村包点,老干部、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李绍忠: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冶金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管信访工作。
张理厚:正科级干部
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
易凌豪:副主任科员
分管职业卫生防治、培训、计划生育、协管信访工作。
二、一般干部分工
人秘股: 股 长 肖海辉 (兼纪检员)
成 员 章 勇 (兼监察员)
胡晨文
吴 燕(兼计生专干、出纳)
沈 娟(兼会计)
张丽芬
监察大队:大队长 汪 洋(兼综治专干)
成 员 周景荣
陈 凌
非煤股: 股 长 黄小保
成 员 张小清(兼老干部干事)
黄万平(兼老干部干事)
煤安股: 股 长 龚碧林
成 员 彭桂华
何小松
职业卫生股:股 长 刘向前
成 员 何哞生
危化股:股 长 胡 毅(兼信访干事)
成 员 欧阳瑸华
综合股:股 长 欧阳耀金
成 员 简文
渝水区安监局基本情况
一、人员结构:
渝水区安监局现为正科级单位,下设正股级事业单位安监大队,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1人,行政人员7人(其中班子成员3人,工勤人员1人,其他为正、副科级干部),事业编制14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工人3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专项安全工作。
(二)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拟定本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制定下达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伤亡事故管理权限对有关事故进行结案批复,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五)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内运输车辆、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除外,下同)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察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重、特大生产经营事故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局机关办公室、非煤股、煤安股、综合股、危化股(烟花爆竹办公室)、监察大队、职业健康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