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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2-21 11:17:19 来源:区教体局

一、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姓 名

  

分管工作

 

 

党委副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挂点渝水二小、渝水四小。

杨小明

党委书记

负责局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项目建设工作。分管人事股、思政股、精神文明办。挂点渝水一中、珠珊中学。

肖满珠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校建、教育行政管理、教学教研、职业教育、教育督导工作。分管校建办、教育股、教研室、督导室。挂点渝水五小、姚圩中学、罗坊中学。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分管财务、机关后勤、学校安全、信访维稳、机关老干部、单位驻村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综治办。挂点渝水三小、人和中学。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分管社管股,挂点水北中学、鹄山中学。

胡晨东

主任科员

分管体育、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体育股、监察室。挂点渝水六小、良山中学。

阮志红

工会主席

负责区教育工会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挂点渝水一小、市八中、渝水八小。

刘维华

党委委员

分管招生、电教装备工作。分管招考办、电教站、文教用品厂、粉笔厂、照相馆。挂点市十三中、界水中学、下村中学。

 

渝水一中

党支部副书记

局办公室主任

分管教育扶贫、宣传、课改、校外教育工作,分管学生资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挂点北岗中学、仙来学校。

胡文慧

区招考办主任

负责招办工作,协管招生考试工作,协管课改工作。挂点新溪中学、南安中学、石洲小学。

 

 

渝水区教育体育局股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公文处理、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提案建议和信访件办理、节能统计报表和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电话:6222451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职称、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区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管理、教师配置;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检查、指导实施。电话:6239716

三、教育股

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学校的青少年科学普及和班主任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工作,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培训基地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电话:6239030

四、体育股

负责全区学校体育、社区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电话:6239728

五、财务股

负责教育经费和局机关经费管理,学校财务审计和学生保险等工作。电话:6239759

六、综治、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受理群众举报;负责本系统行风评议和纠风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规划以及实施方案;负责督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承办省、市、区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电话:综治办:6239006,监察室:6239737

七、教研室

负责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各学科教学评价的研究;负责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负责组织教改试验,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负责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负责组织对各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负责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承办区教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电话:6212151

八、招考办

负责中考、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以及中考、高考组考工作。电话:62226606239736

九、电教站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设施的装配和管理,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等工作。电话:6239721

十、社管股

负责管理学前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和规章;规划并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审批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办学机构;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电话:6239727

十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辖区内青少年校外活动服务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220565

十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特困学生资助。电话:6239723

十三、工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章程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负责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民主管理及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妇女儿童纲要工作;承办中国教育工会新余市委员会、区总工会和区教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电话:6225300

十四、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全区学校财务集中核算。电话:6239759

十五、思政股

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区直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员教育培训、党费收缴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话:6239716

十六、精神文明办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校园、森林校园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电话:6239715

十七、校建办

编制全区学校的校舍建设计划,审查基建设计方案、工程预决算。电话: 6239722

十八、教育督导室

代表政府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执行教育法规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负责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学校的消防、交通、食品、校舍安全的督导评估。电话:6239798